经中共滨海新区委员会批准,滨海新区纪委监委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刘洪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洪杰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区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洪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滨海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