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东区纪委监委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引以为戒,增强自我约束意识。

  1。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房管站副站长、东房安居有限责任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周迎玉违规审批、参加公款宴请问题。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周迎玉在无公函的情况下,审批同意以公务接待名义的宴请活动8次,共消费8085元。2016年5月,周迎玉在无公函的情况下,以公务接待名义组织、参加宴请,共消费700元。上述费用均在东房安居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务接待名义报销入账。周迎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天津市东房安居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高继凯违规审批、参加公款宴请问题。2014年6月至2016年1月,高继凯在无公函的情况下,审批同意以公务接待名义的宴请活动2次,共消费1410元。2014年6月至2016年3月,高继凯在无公函的情况下,先后3次以公务接待名义组织、参加宴请,共消费2500元。上述费用均在东房安居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务接待名义报销入账。高继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天津市东房安居有限责任公司分管工程、财务工作负责人崔利违规审批、参加公款宴请问题。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崔利在无公函的情况下,审批同意以公务接待名义的宴请活动5次,共消费4875元。2016年1月至5月,崔利在无公函的情况下,先后2次以公务接待名义组织、参加宴请,共消费1410元。上述费用均在东房安居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务接待名义报销入账。崔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天津市东房安居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杨慧泉违规参加公款宴请问题。2016年1月至5月,杨慧泉在无公函的情况下,先后3次参加以公务接待名义的宴请活动,共消费2610元。上述费用在东房安居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务接待名义报销入账。杨慧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天津市东房安居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丁晓红违规参加公款宴请问题。2016年3月至2017年6月,丁晓红在无公函的情况下,先后3次参加以公务接待名义的宴请活动,共消费2975元。上述费用在东房安居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务接待名义报销入账。此外,丁晓红作为财务部门负责人对明显违反财务报销制度的问题失职失察。丁晓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天津市河东区公园管理一所副高级工程师、天津市帕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副高级工程师肖璟违规领取加班费问题。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时任河东区公园管理一所所长兼任天津市帕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肖璟在河东区公园管理一所正常领取工资及各类补贴的情况下,从天津市帕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违规领取加班费2700余元。肖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天津市河东区公园管理一所副所长、天津市帕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姚琳违规领取加班费问题。2013年9月至2015年12月,姚琳在河东区公园管理一所正常领取工资及各类补贴的情况下,从天津市帕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违规领取加班费19000余元。姚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天津市河东区绿化管理二所副所长、天津市帕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张洁违规领取加班费问题。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张洁在河东区绿化管理二所正常领取工资及各类补贴的情况下,从天津市帕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违规领取加班费4200余元。张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廉洁河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