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整体情况。

  “试点阶段,本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同步参加长护险。目前,可以覆盖约610万人,其中,在职职工390万人,退休职工220万人。长护险单位缴费每人每年12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单位缴费从其缴纳的职工医保费中按月划出,个人缴费从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中按月划出,不额外增加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市医保局副局长高连欢说,下一步,本市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将参保对象扩大至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对于市民关心的待遇标准,高连欢告诉记者:“入住养老院等接受机构护理的,按照每人每天70元标准,长护险报销70%,个人负担30%;在家接受居家护理的,按照每人每月2100元标准,长护险报销75%,个人负担25%。”

  据介绍,本市长护险服务项目共27项,其中,基础护理服务项目16项,覆盖清洁护理、饮食护理、排泄护理等,包括洗头、洗脸、理发、助浴、翻身拍背等;专业护理服务项目11项,覆盖非治疗性照护、风险防范、功能维护等,包括压疮护理、皮肤护理、鼻胃管、尿管更换等。重度失能人员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长期护理服务费用,也将纳入长护险基金支付范围。

  截至目前,本市已完成长护险试点“1+11”配套政策制定、委托经办管理体系构建、重度失能集中评定、护理服务承接、护理服务和待遇支付启动等工作,总体进展顺利、运行平稳。

  那老百姓如何可以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呢?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蔡若莙表示,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重度失能人员才能享受长护险相关待遇。参保人员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就近选择一家定点护理机构提交失能评定申请,不受户籍地、居住地、参保地限制。参保人员提出申请后,定点护理机构将对其失能状态进行初步筛查,符合条件的随后失能评定机构将会安排失能评定人员入户(或入院)开展失能评定,全程录音录像,确保重度失能人员“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失能评定。

  经过评定达到重度失能标准的人员,可以按规定享受长护险相关待遇。但长护险不同于养老福利政策,并不会发放现金补贴,重度失能人员相关护理费用,在长护险报销基础上,个人还需要负担一部分费用,体现社会保险责任共担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