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某是某商业有限公司工程部主管,没想到因贪图小便宜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田某某利用自己熟悉公司旗下某超市的房间布局,掌握该超市高压配电室和空调机房钥匙等便利条件,同时采用螺丝刀撬门的手段,先后二十余次将超市货架上的商品窃走并用于家庭生活。田某某还将该盗窃方法告知自己的同事杨某,并先后两次伙同杨某共同盗窃该超市内商品用于家庭生活。2020年4月,田某某再次以上述方式盗窃后被超市工作人员当场查获,公安机关将田某某、杨某抓获归案。田某某与杨某分别赔偿了公司损失并取得谅解。经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二人均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