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日前制定《天津市机关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入列轮值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除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市、区两级机关在职党员、干部,原则上每年安排一周连续5个工作日到居住地社区入队入列、当“员”轮值,沉在社区脱产工作。这是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干部深入基层、群众,接受锻炼考验的有益有力举措。

  该《办法》共11条,主要包括参加范围、职责任务、组织实施以及运行机制四方面内容。关于参加范围,除上述规定外,考虑工作需要,《办法》还明确,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可结合实际到本单位党组织报到的社区入列轮值;区级机关党员、干部,可在本区所辖社区统筹安排入列轮值;公安机关党员、干部可统筹安排到社区警务室入列轮值;机关党员、干部在同一社区数量较多的,街道党组织可适当均衡安排到邻近社区,力争每个社区都有机关党员、干部入列轮值。

  关于职责任务,《办法》要求,入列轮值期间,机关党员、干部接受街道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统一调度指挥,当“员”不当“监军”,在基层一线锤炼党性、砥砺品质、增长才干。机关党员、干部要在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扎实做好社区治理各项工作,参与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遂行攻坚急难险重任务,密切联系服务群众。

  关于组织实施,《办法》规定,机关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入列轮值,首先由机关发起,各单位每年12月中旬制订下一年度轮值计划,将干部下沉的时间排定到月。其次分级调配,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级机关工委将拟入列轮值的市级机关党员、干部统筹调配到各区,各区再分派到街道。区级机关党员干部由各区按照《办法》要求进行调配。最后由街道排定,各街道根据居住地优先、邻近统筹的原则,排定干部轮值的具体社区、具体周次,轮值台账反馈各机关单位党组织。

  关于运行机制,《办法》提出,建立月末提醒督促制度,严格报到履职,加强日常管理。机关党员、干部要全情投入、全勤上岗,不能按照规定连续在社区入列轮值的,要及时“补课”,确保达到轮值时间要求。实行纪实评价,入列轮值结束后,社区党组织按照好、较好、一般、差等四个等次,及时对机关党员、干部入列轮值时长、践岗履职、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简要评价。机关党组织可采取随机走访、个别访谈等形式,跟踪了解党员、干部入列轮值表现情况,综合社区反馈评价,加强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