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津南区人民法院创新执行方法,对一名拥有900多万“粉丝”的网络主播的“虚拟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一起经纪合同纠纷案件。
今年8月,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网络主播董某因经纪合同产生纠纷,经仲裁委员会仲裁判定,董某赔偿该网络公司违约金300万元。董某在裁决期限内未履行义务,今年11月,该网络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收案后,对被执行人董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网络资金、房地产、车辆、公积金等财产线索进行了全面查控,发现被执行人仅在支付宝、微信中有少量存款,其名下并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同时,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电话一直无法接通,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法官在与申请人沟通中获悉,被执行人年仅22岁,系某短视频平台的“头部网络主播”,拥有900多万“粉丝”,直播过程中经常有“粉丝”打赏“虚拟礼物”,主播本人可依据平台规则将“虚拟礼物”提现,每月收入颇丰。考虑到本案执行标的较大,且涉及短视频新兴行业及新类型虚拟财产等多重因素,法官遂前往某短视频平台总部了解情况。该平台法务人员回复称“‘粉丝’打赏的礼物为虚拟财产,除主播本人可以提现外,任何个人及机构无法提现”。
法官当场送达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平台协助冻结董某直播期间收取的虚拟财产,禁止被执行人通过平台提现、转移财产,并限期提供董某2020年度的每月收益记录。
日前,被执行人董某得知其在直播中获得的“礼物”被冻结的消息后,主动联系承办法官,提出愿意将每月的直播收入用以偿还申请人,以解决本案纠纷。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分期给付款项,被执行人已按和解协议开始履行。
法官说法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照裁判文书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拍卖。本案中对被执行人虚拟财产的冻结使得本案纠纷在短期内得到顺利执行。与房产、车辆等有形财产天然具有经济价值相比,虚拟财产因可提现的性质,也会产生一定的经济价值,冻结虚拟财产不仅可以拓宽执行财产的种类,而且可以更有力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面对新兴行业,执行法官紧跟时代变化,创新执行措施,探索执行方法,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持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