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警红桥支队新红桥大队接到情报部门预警,一辆牌照为“津CXXX81”的黑色大型客车存在占压车行道违法停车的情况。

  随后,大队交警通过对该车辆电子警察抓拍记录进行分析,发现该车辆在自北营门桥自东向西驶下后,存在占用临近西青道隧道最右侧车道违法停车的情况。

  由于此路段属快速路,区域车流量大、车速快,且该区域临近隧道出入口,车辆违停的晚间18时左右,加之视距和光线等因素影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安全隐患。

  为尽快消除隐患,大队交警针对该车辆违法情形,在北营门桥沿线进行布控拦检,成功于11日18时5分在临近西青道隧道处将正在违停的该车及驾驶人李某查获。

  据李某交代,车内拉载人员系某单位员工,为了“少绕路”便占用右侧车道短暂停靠“方便”人员下车。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已对驾驶人李某“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违法行为予以200元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驾驶车辆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停车入位,有序停放。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加强路段巡查治理的同时,继续运用科技手段对违停车辆予以精准打击。提醒广大驾驶人,停车要入位,要依次、正确、安全、有序停放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