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津南区人民法院咸水沽法庭妥善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法官耐心调解,促使原、被告因对簿公堂险些“翻船”的友情得以修复,赢得当事人“点赞”。

  被告罗某因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石某借款10万元人民币,约定于2019年4月9日还款,利息为月利率3%。借款到期后,罗某以经营资金暂时没有回笼为由,表示无法偿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只好诉至津南法院,并申请保全,查封扣押了罗某的部分财产。2020年10月16日法官受理此案,在了解基本案情、确定债权债务关系属实合法后,发现罗某和石某系同村村民,又为朋友关系,为从源头化解纠纷,法官认为调解方式更利于矛盾解决。

  承办法官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多次通过电话和线上的方式沟通了解双方的想法和争议点。双方就借款事实与金额没有争议,意见分歧主要集中在还款期限及利息方面。被告表示,因其经营困难,希望法官多做工作,让原告给予自己一定的履行期。法官从实际出发,从有关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说起,向双方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并告知拒不偿还债务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近日,双方就借款本金达成一致调解意向,根据诉请金额由被告分期给付,原告表示自愿放弃部分利息,被告表示若任何一期逾期给付,自愿加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