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市非遗工作在健全非遗保护体系、非遗立法进程、推进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纪录等方面成效显著。“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在提高非遗保护传承水平、实施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保护传承评估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实施曲艺传承发展计划、推动“非遗进校园”“非遗进社区”等活动方面着力推进,把非遗保护工作做细、做扎实。

  非遗保护做细做扎实

  “十三五”期间,我市非遗保护体系进一步健全。评定了第四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认定了第四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启动了我市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开展了我市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工作,调整并重新认定保护单位。当前,国家级、市级代表性项目已分别达到35项、250个,国家级、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已分别达到42名、282人。

  我市非遗立法进程迈出实质性一步。《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市非遗保护工作进入“有法可依”的阶段。条例施行以来,市文旅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狠抓配套制度建设,修订了《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组织起草了《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实施方案(初稿)》。

  稳步推进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以国家级和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为重点,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手段,全面记录代表性传承人口述史、传统技艺流程、代表剧(节)目、仪式规程等信息。完成69位代表性传承人(包括:9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60位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和29位亲历者的记录工作,为传承、研究、宣传、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留下珍贵资料。

  此外,我市还成功举办了全国非遗曲艺周活动,首次实现全国128个曲艺类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集中亮相;2016年起联合举办四届京津冀非遗联展活动,匠心打造京津冀非遗文化品牌;实施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群研培计划,截至2019年底已指导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美术学院、天津工业大学、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实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累计举办研培班31期,培训传承人1120余人,取得良好培训效果。

  多项工作齐头并进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推荐申报国家级非遗产代表性项目30个,推荐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0名,评选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不少于50个,认定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不少于50名。

  此外,还将把工作重点着力于“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上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和保护机制,评定1-2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认定1-2批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利用每年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以及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举办非遗特色活动,打造京津冀非遗联展等文化品牌。实施非遗口述史记录工程,以国家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为重点,开展抢救性记录工作,加强抢救性保护成果的整理和利用。

  在“十四五”期间,本市将进一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保护传承评估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现代生活,增强传承活力。实施曲艺传承发展计划,充分发挥曲艺在文化演出品牌建设中的作用,营造有利于曲艺传承发展的良好生态。实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帮助传承人群增强传承实践能力。持续推动“非遗进校园”“非遗进社区”等系列活动,广泛宣传非遗保护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