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市召开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评选表彰活动工作部署会议。

  会议强调,评选表彰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时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政治性、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坚持优中选优、依法依规、严格程序、注重实效,通过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营造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关心爱护退役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动员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广大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者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高标定位,精准把握各项要求,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及原则,在日常掌握和群众公认的基础上,选树一批退役军人和从事退役军人工作的先进典型。同时,要坚持挖掘先进典型与宣扬先进事迹并重,统筹做好遴选推荐、典型宣传等工作,形成舆论宣传声势,发挥好先进典型的激励带动效应。

  据了解,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评选表彰设置天津市模范退役军人、天津市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和天津市退役军人工作模范个人三个奖项,遴选确定60名天津市模范退役军人、40个天津市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和40名天津市退役军人工作模范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