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国庆、中秋双节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10月1日至10月4日,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铁拳”行动,其中,市区、滨海新区每日设置检查点位574处,出动警力1311人、巡查车126辆,共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万余起。

  1案例一

  10月2日2时36分许,交警南开支队体育中心大队在红旗南路快速路辅路附近开展夜后检,一辆牌照号为津NNH3XX的小客车上女驾驶人胡某经酒精初检显示“有酒”,此后,胡某称自己使用了藿香正气水,并拒绝呼气式酒精检测。

  后经抽血检验,胡某当时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05毫克,她将面临依法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据统计,10月1月至4日,该大队共查获醉酒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4起。

  2案例二

  10月1日15时许,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河西务大队在发现郑楼立交桥上有一辆号牌为蒙A920XX的黑色小客车突然停车,男驾驶人与副驾驶位置上的妻子快速下车交换座位,民警立即上前检查。最初,驾驶人王某对换座行为非常自信,直到民警出示执法记录仪录制的画面,难以自圆其说的王某这才说了实话,承认自己酒驾的事实。经查,王某当时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31毫克。

  无独有偶,19时50分许,一辆沿泉丰路向南行驶的号牌为冀B2C2XX的黄色小客车进入民警执法视线。该车驾驶人王某某见有民警检查,也下意识立即停车准备与其妻换座,没想到还没能换完民警就来到了眼前。经查,王某某当时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57毫克。

  民警已依法对上述两名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分别予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两节”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不间断持续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铁拳”行动,采取定点拦检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勤务模式,持续加强交通秩序管控、交通违法治理,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出行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此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依规守法文明出行,切勿心存侥幸。

 

  来源:天津广播、天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