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一”期间相关道路

  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

  为应对“十一”假期出行高峰,防止出现道路拥堵,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蓟州分局交警支队决定对“十一”假期期间通往景区道路的部分路段实行货运车辆限制通行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行时间:

  10月1日0时至10月8日24时。

  二、限行路段:

  通武公路(原喜邦公路):原马平公路至河北省遵   化市界;

  马营公路全段;

  蓟州城区环线:津围公路与南环路交口至东环路与兴华大街交口;

  克黄公路:东环路与兴华大街交口至津围北二线及津围北二线全 段;

  津围公路:北环路与津围公路交口至河北省兴隆县界;

  喜邦公路:津围北二线至原马平公路。

  三、限行车辆:

  限行期间禁止中、重型货运机动车及所有砂石料运输车通行。

  四、交警支队将依法对未按限行规定行驶的中、重型货运车辆及所有砂石料运输车辆进行现场处罚和非现场违法上传。

  特此通告

  公安蓟州分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9月15日

  蓟州城区外货车限行路线:

  蓟州城区货车限行路线:

  来源: 蓟州交通安全

  原标题:“十一”期间,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