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京津两地商务(口岸)、海关、天津港集团以及发改、财政、交通、市场监管等单位联合开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4月21日下午,在第123场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路介绍说,这项工作从2018年开始,已经开展了2年,工作成效持续显现。疫情爆发以来,市商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商务(口岸)发展,全力以赴做好“六稳”工作。口岸各部门围绕精减单证、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效降费等方面出台一系列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改革措施,努力营造更富效率、更加开放、更具便利的口岸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企业获得感。

  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联动协作,构建优化营商环境合力

  周路介绍,市商务局强化天津口岸部门协同联动。2019年12月底,金湘军副市长主持召开我市专项行动部署会,充实工作专班人员,完善商务(口岸)、海关、发改、财政、交通、市场监管、公安交管、海事、天津港集团等九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制发工作方案,细化海关总署工作任务,梳理出重点任务清单,各责任部门协同联动,同步推动落实。

  同时,强化京津联动,深化两地合作。京津两地形成“两座城市、一支队伍”,不断深化对接合作。今年,在金湘军副市长率天津工作专班赴北京与王红副市长及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对接后,京津跨境贸易工作专班集中工作,落实市长对接会部署。明确各项重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研究联合行动方案、重点企业服务方案、培训方案。

  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结合口岸实际,推出改革创新举措

  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标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先进海运经济体,研究推进改革。疫情防控期间,两地商务(口岸)、海关四部门对外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入优化京津口岸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和《关于深化京津口岸营商环境改革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出台42项便利化措施。

  结合天津口岸实际,将深化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实施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支持企业应用“码头集港”作业模式工作纳入市政府“惠企21条”措施。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天津海关、天津港、交通运输委、商务局口岸办等部门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通关便利化,支持帮助进出口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同时,商务局会同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司法局、律师协会等单位分别出台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应对疫情影响专项国际贸易法律咨询服务等惠企助企政策。

  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企业对接服务

  市商务局会同天津海关、天津港集团分别与北京市商务局、北京海关、滨海新区商务局、天津报关协会等单位联合开展5场线上政策宣讲会,采取线上模式开展对企政策培训辅导工作,共计513名企业代表在线参加培训。

  市商务局还联合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天津海关、市贸促会、天津港集团、中信保天津分公司、中国银行天津分行等共同开设商务政策系列讲座微课堂,在市商务局官网陆续播出。深入天津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和新港海关现场业务窗口调研,检查落实疫情防控、通关服务保障和政策宣介等工作。口岸部门开展对企“一对一”政策服务,确定“一对一”政策服务企业341家,对企联络人员115人,帮助企业克服疫情影响,有序复工复产。持续关注解决港口效率提升、港口费用降低、服务水平提升、政策支持加强等问题。

  周路说,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天津口岸各部门将协同联动、携手并进,深入了解企业通关问题和诉求,及时为企业纾困解难,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努力营造更加安全、高效、便捷、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口岸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