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市场注重食品安全本无可厚非,采用各种管理手段更是应当大力点赞。可近日,津南区何庄子阿米玛玛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部门要开始收取肉类和豆制品类经营者和供货商保证金的导火索,竟然是当地市场监管所通知:只允许两家肉类企业供货。市场管理方为了让更多厂家进场,才向经营者和供货商收取5万元到20万元不等的保证金。这样做是否合适?本报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读者反映

  市场对商户供货商

  要收数万元保证金

  “辛辛苦苦经营了这么多年,总算有了一些固定客户,生意也算上了正轨。没想到,市场的一纸通知让疫情之后我们这些小商贩‘雪上加霜’。”在该市场经营豆制品的一位摊主说。10月21日,他们突然接到市场管理方发来的一份通知。记者查看发现,通知上写明:对豆芽、豆制品类销售的商户,从市场内指定供货商处进货并在本市场内销售的商户,无须单独支付食品安全保证金。从市场外其他的供货商进货,在市场内销售的,(单品类)要支付保证金5万元。此外,向市场内供应豆芽、豆制品类的供货商则需要支付20万元保证金。

  这位摊主介绍,此前,市场管理方先是向市场内销售肉制品的摊主们收取了保证金。当时有摊主也不愿意交,小本生意怎么交得起?可市场管理者告诉摊主,前一段时期,当地市场监管所抽检了附近另一家市场的肉制品,发现了问题,之后要求本市场内只能销售两个厂家的产品。市场是为了让更多供货商能进到市场才收取保证金。商户如果不按规定缴纳,可能面临停止经营。可对他们这些卖豆制品的小商贩来说,5万元保证金不是小数。这名摊主还表示,他们当初租赁房屋时,市场也没有通知他们有这样的规定。如今房租交了,设备进了,也装修了,又要强加给他们这个条件。更让他们心烦的是,“以前可以自主选择进货渠道,反正都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哪家价格便宜,就进哪家的货。可现在不交保证金就只能进市场指定供货商的货,到时候,价格就只能听人家的了。而且通知上显示,只要出了质量问题,市场就有权扣除我们的保证金,可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很多,造成的后果也不一样,到时是不是全由市场说了算?这不是打着维护食品安全的旗号,故意敛财和克扣我们的钱吗?我们出现质量问题也应该由政府部门来罚我们,谁给市场管理者权力扣掉我们的钱?”

  对于20万元保证金,供货商也同样表示不理解和难以接受。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豆制品供货商对记者说:“我同时给金钟、海吉星、津兰等多家农产品批发市场送货,没有一家市场要求供货商缴纳保证金。其他市场也有向销售商户收取保证金的,但最高都不超过两万元。向供货商收取保证金还是第一次听说。”

  市场管理者

  应职能部门要求

  为了多进供货商

  那么,市场管理方为何突然要向豆芽、豆制品类经营者和供货商收取保证金呢?一名自称冯总的负责人答复说:“大约本月中旬,市场监管部门来市场检查之后,指定了两家肉类供货商,要求只能从这两家供货商进货,其他哪怕五证齐全、符合要求的供货商,都不被允许。”冯总表示,市场共有28家售卖牛羊肉的商户,如果只有两家供货商,很可能造成老百姓买肉价格增加,市场方面为了打破这样的“垄断”,向肉类商户供货商启动这项工作。“我们组织商户和商家,只要能提供五证,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并缴纳食品安全质量保证金,我们就允许其进场,由市场方担责。”冯总说道。

  对于之所以要收取供货商的食品安全质量保证金,冯总解释,市场方面是出于保证食品安全的需要,控制源头,用食品安全质量保证金来约束供货商,“供货商在市场没有商铺,一旦发生问题,找不到供货商怎么办?所以一定要进行管理。”而之所以要收取豆芽类供货和销售商户的食品安全质量保证金,是因为此前在一次抽检中发现一不合格商品。再加上此前有一家市场出现过关于豆制品违规添加问题,因此,市场要对该品类采用这样的管理模式。

  昨天下午,冯总表示,这次对于禽肉类保证金收取的截止日期是10月30日,“去年我们也有收,其他市场也会收。”至于豆芽、豆制品类只是对商户发出通知,并没有开始实施,真正开始实施是11月1日至11月5日,“而且我们要听取豆芽类商户的意见,最终还没有定稿,只是把关于牛羊肉商户的通知发给他们看,有任何问题将会在此基础上去解释,或者改变。”

  当地监管所

  鼓励“厂场对接”

  从未有这种要求

  “我们虽然是倡导市场主办方和生产厂家进行‘厂场对接’,去完善链条,但从来也没有说过,只允许两个厂家供货。”何庄子市场监管所刘津所长对记者说,此前在对另外一家市场夜查中,发现肉类食品存在问题,因此暂停了部分供货商入场,其他符合要求的可以继续供货。但是对于该市场,市场监管部门未提出过只允许两家供货商供货的要求,“具备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经营许可证、票据齐全并且符合行业要求等,都是可以的。”

  律师说法

  如强制要求交钱

  有合同违约之嫌

  天津耀达律师事务所李洋洋律师说:“从以往惯例来看,市场管理者在进行招商之初,都会向租赁者讲明要遵守市场各项管理制度。同时,还会将市场各种管理制度向租赁者进行公示。由租赁者自主选择是否到该市场租赁场地,从事经营活动。如果租赁者选择到该市场租赁场地,就说明其同意遵守市场向其公示的各项管理规定。接下来,租赁者也应当按照市场管理者公示的相关规定去履行。如果在租赁期内,违反市场相关管理规定的,也应当接受当时约定的相应处罚。但如果市场管理者在租赁者已经签订了租赁协议后,且当时市场管理规定中没有涉及收取保证金的条款,市场管理者单方面要求对方缴纳保证金,否则会强行终止其经营行为的,就涉嫌违约,损害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社会学家

  管理方法简单粗暴

  安全别成敛财借口

  从事多年食品安全调查工作的社会学家贾先生也表示,保证食品安全是全社会的事。市场主办方作为第一责任人严抓市场的食品安全保障本无可厚非,但在具体实践中,食品安全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国家和政府都制定了严密的法规和全方位的管理体系。市场监管行政管理部门鼓励“厂场对接”,绝不是让市场借机敛财的借口。“厂场对接”是建议市场管理者要切实了解生产供应商真实的食品生产情况,可以派出人员到生产厂家实地进行考察。对供货商的软硬件、实际生产状况、运输保障能力等多方面综合进行考察,从而选择优质供货商供货,最终保证百姓的食品安全。如果只是交了相关资质,再交上数额不菲的保证金,市场管理者就让供货商进场,其实是根本无益的。以缴纳保证金来限制供货商数量,最终保证所谓食品安全的方法简单、粗暴,且根本无法达到设想的效果。

  更应该指出的是,政府相关部门是否应当对市场管理者收取保证金的额度多少进行科学考量。作为强势的市场管理者一拍脑门的决定,是不是会加重这些社会底层经营者的负担。毕竟5万元保证金对于每斤豆芽只卖一块多钱的经营者来说,确实不是一笔小钱。还应该考虑到的是,该市场每年是否有如此多的消费者赔偿,需要如此多的保证金来维护。如果没有,这些从小摊主手中收来的保证金,是不是应当由政府有关部门来监管。千万别让小商贩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轻松成了市场再去投资的资本。如果没有对这些保证金进行监管,一旦被挪作他用,等小商贩退场时恐怕就会成了难题。到时候,这些社会底层百姓的利益又由谁来保护?是否又要走上漫长的法律诉讼之路呢?

  记者也将此情况反映给津南区商务局市场科,工作人员表示会介入并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本报也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