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提出推行强制休假制度,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作为国内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推行强制休假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安排员工作息时间,对脑力和体力劳动负荷较重的员工,实行轮休制度,避免对员工健康造成人体机能过度损耗或者身心健康伤害。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员工带薪休假制度,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工会等组织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员工带薪休假制度的监督检查。

  强制休假制度引发公众广泛关注。不少网友对推行强制休假制度表示支持,但很多网友对制度能否落实执行有疑虑。带薪休假20多年前就被写进了我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更是对职工的年休假天数等进行了具体规定。然而执行过程中,休假制度难以完全落实。有些网友直言,“先把一周双休执行到位吧!”“公司单休已成为默认的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没有三倍工资,更不用说带薪休假。”不过,这些网友可能有些误解,强制休假制度就是对“加班过多”,不能带薪休假说“不”的。当然,可以合理怀疑制度的可行性和执行力。先说执行力,法定休息休假制度的落实需要通过公权力执法来保障,即通过劳动监察来保障,也应尽快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加强执法力度。这就要看深圳的“强制休假制度”有没有“长牙齿”,没有强制力和执行力的法规容易沦为“纸上的福利”。

  与执行力对应的,可行性可能更重要。比如,有网友坦言,深圳先行先试固然不错,但企业的业务不好跟全国对接,“要休假就全国一起休,对中小企业来说,没有冗余的人员,每个人都很忙,员工休假,甲方,业主方不休假,我们怎么敢休?”有些道理,然而,强制休假制度在深圳都还在探索,要求全国推广更不现实。而现实中中小企业如何“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确实是个难题。很多企业定岗定员定工作量,一旦安排休假,岗位无人员替代;同时,企业工作量和薪水挂钩,工作时间长,薪水也相应高。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些员工陷入一边抱怨加班,一边担心没班可加的两难境地。而对企业来说,生存和竞争压力同样很大,生产效率短期不能提高,产品升级更是难上加难,只好选择996工作制苦苦支撑。强制休假制度可能大幅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这时候,不能搞“政府请客,企业买单”,因此,有专家建议对企业多一些实实在在的鼓励,如减免税收等,尽量做到企业和职工的“双赢”。

  事实上,深圳的强制休假制度“强制”色彩并不浓厚,更多是加强对企业的过渡性引导和协调。深圳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法规对劳动负荷过重确实难以界定和制定具体标准,写入该部分内容,主要还是在于引导用人单位和员工树立健康工作理念,因此条例中没有制订具体的法律责任。这种审慎,也是实事求是。

  每日新报评论员 宋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