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积极应对可能新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今天,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提高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及解读,其中明确,对于发热门诊患者的核酸检测,要在6小时内报告结果,争取缩短至4小时报告;对于普通门急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原则上要在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

  通知称,及时开展核酸检测,是落实“四早”要求的关键措施,也是做好精准防控的基础前提。各地和医疗机构要将提高核酸检测能力作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基础性工作,加强核酸检测工作的规范管理,强化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尽快提高检测能力,避免局部疫情出现甚至暴发时,医疗资源挤兑导致检测能力严重滞后,给疫情防控和群众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在加强当前核酸检测工作的规范管理方面,首先,要提高核酸检测的规范性和时效性。各地要统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报告单格式,检测机构要通过自助打印、网络查询、快递邮寄等多种方式,为受检者出具检测报告。对于发热门诊患者的核酸检测,要在6小时内报告结果,争取缩短至4小时报告;对于普通门急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原则上要在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

  各地要大力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培训,加强标本采集、保存和运输、标本接收整理、核酸提取、试剂使用、荧光定量等检测方法、结果报告、生物安全等全流程培训。通过培训,确保各环节操作规范,进一步提高检测技术水平。推动医疗机构互认检测结果。各地要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制订区域内核酸检测结果互认的规定,明确互认的条件、有效期、医疗机构范围等,最大程度减少重复检测。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检测机构参加室间质评,保证每家机构每年至少参加1次室间质评。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实验室室内质控,常态化接受国家级或省级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保证检测质量。

  此外,各地要做好核酸检测应对准备工作。为应对可能新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要求各地做好核酸检测应对准备。包括掌握本地区核酸检测资源和能力现状,做好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并制订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能够迅速调集资源,短时间内迅速提高检测能力。各地要加强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的实验室建设,使其具备独立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能力。加强其他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医学检验实验室建设,使其逐步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在县域内,要选择1家综合实力强的医疗机构予以支持,使县域内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每日发热门诊就诊人次、新入院患者数及其陪护人员数,结合普通门急诊就诊人次和“愿检尽检”人群,科学测算本机构应当达到的日检测能力。同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好核酸检测日报告制度,为疫情防控提供重要参考,在信息报送过程中,保证数据安全等。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