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发布一则公务案件通报

  天津一男子发烧后

  抢夺警械、强行拉警车手刹

  致警车受损、民警受伤

  天津市西青区检察院对该男子一天之内从快批捕

  一男子存在发烧发热症状,因恐惧被隔离,抢夺民警警械,强行拉警车手刹,导致警车受损、车内民警受伤。日前,天津市西青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该男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1月25日晚,犯罪嫌疑人卢某在乘坐高铁列车回家途中,感觉自己存在感冒发烧症状,于是中途在天津南站下车。下车后,为逃避疫情排查,遂躲入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某小区居民楼楼顶。小区居民发现后报警。在政府工作人员、民警的劝说下,卢某同意配合疫情排查工作。在民警驾驶警车送其去往天津市救助站途中,因恐惧被隔离后不能回家过年,卢某遂抢夺民警武装带内的警械,强行拉警车手刹,导致警车失控并撞到路边隔离带,造成警车受损,车内民警受伤的结果。1月26日,犯罪嫌疑人卢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天津检察机关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不断强化检察职能履行,依法办理疫情防控案件。在卢某涉嫌妨害公务案件立案后,西青区检察院及时提前介入,全程通过公安机关内部网络提前阅卷、沟通案情和传递信息,对侦查取证、法律适用等问题向公安西青分局提出意见建议,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同时,办案人员还提前制作了讯问提纲,初步完成了审查报告。在收到提捕卷后,办案人员在已做好充分准备工作的前提下,采取了全程无直接接触方式,及时对犯罪嫌疑人卢某提讯。在这种情况下,办案人员仅用时一天即完成审查批准逮捕工作,并对犯罪嫌疑人卢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从而有效地打击了破坏疫情防控工作和妨害民警执行公务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