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9月24日,该院依法受理了被告人张鹭危险驾驶案件,9月26日,该院依据公诉机关建议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对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张鹭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