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疗保障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市南开区理疗医院等四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天津市蓟州区邦均镇中心卫生院

  天津市蓟州区邦均镇中心卫生院存在伪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办理虚假住院以及重复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一)项、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市医疗保障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19〕第0082号),责令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427425.71元。

  2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中心卫生院

  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中心卫生院存在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以及重复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六条、第十一条第(一)项、第十二条之规定,市医疗保障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19〕第0081号),责令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365204.75元。

  3天津市南开区理疗医院

  天津市南开区理疗医院存在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六条、第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市医疗保障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19〕第0084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4天津市静海区城关卫生院

  天津市静海区城关卫生院存在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六条、第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市医疗保障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19〕第0083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市医疗保障局

  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投诉电话:87085500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

  综合:天津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