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男子张某在澳门赌博产生欠款,为了还钱,他在澳门请人录制自己被脱光衣服遭殴打的视频,找老父索要48万元人民币。老父未上当,他回津后,又从幼儿园将自己的女儿带走,并向老父谎称,自己和女儿被他人拘禁,但其老父还是没上钩。日前,本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5月中旬,被告人张某因在澳门赌博产生欠款且无力偿还,遂欲向其父亲张某甲索要钱款,继而在澳门请求他人录制其假装被脱光衣服后遭殴打的视频,并将该视频通过微信发送至张某甲处,称需向其转账48万元人民币以偿还欠款否则无法离开。同时被告人张某亦请求其所在澳门赌场其他人员,通过拨打电话方式,向其父亲进行威胁。因张某甲发觉视频内容虚假,遂未向张某转账。后被告人张某自澳门返回天津市,为继续向其父亲张某甲索要48万人民币,产生利用其女儿张某乙向张某甲索要钱款歹念。2018年5月25日,张某以带女儿外出游玩为由将张某乙自所在幼儿园接走,后于同年5月26日13时许至当日21时许带女儿游玩期间,多次向张某甲拨打电话谎称其与女儿张某乙被他人拘禁,需给其转账人民币48万元,否则其与女儿无法离开甚至有生命危险,但张某甲未向其转账。2018年5月26日,经被害人报警案发。同年5月27日,被告人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后获得被害人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系犯罪未遂,依法比照既遂犯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鉴于其到案后能够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以及其与被害人之间的亲属关系,津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