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先生近日反映,6月24日20点,他们四个大人带了两个小孩从天津站下车,打了两辆出租车,同时从天津站到邵公庄鼎发家园,相同路线,可是,下车后两个司机收费却并不相同,一辆车收了24元,另一辆车却收了42元。他在索要小票时,司机以计价器没墨为由,从车内拿出了一个打票机器,打了一张小票,但小票的车牌号和乘坐的汽车车牌不一致。打出的发票上显示的车牌为津E136**,实际乘坐的车牌津E163**。王先生很疑惑,相同的时间,相同的路程,为何却是不同的价格?

  记者联系了市客运交通管理稽查大队。相关负责人称,他们与市民取得联系,看到市民王先生拿出的发票上,显示车牌号码为津E136**,为坐实司机违规问题,客运部门调取了事发时的监控,查实乘客当时乘坐的出租车车牌号确为津E163**。

  执法人员找到司机核实情况时,该司机称计价器老化,看错金额,把22元看成了42元。但是,该司机坚决不承认私自装载打票机,称没有给乘客发票,市民提供的发票不是他的。

  “因司机坚决否认,乘客也无法提供出事发当时的录像,执法存在难度,但我们也已将该车列入重点的检查对象。”市客运交通管理稽查大队负责人称,根据掌握情况,查实该车司机田师傅存在“不出具发票”和“多收费”的问题,违反了《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司机批评教育,责令天通公司作出整改措施,要求司机书面检查,并做出500元上限处罚。

  对于该处理结果,王先生并不满意。他说,出租车欺客现象频发,此次违规事实如此清楚,仍仅处罚500元,难以构成威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