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天津市消协发布2019年上半年投诉分析,上半年全市消协系统共受理消费投诉105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9万余元,其中加倍赔偿7350元。
根据投诉类型分类,上半年消费投诉中占比前五项的投诉依次为,交通工具类占比20.53%、食品类占比10.74%、家用电子电器类占比9.98%、服装鞋帽类占比8.84%、生活及社会服务类占比6.84%。上述五项投诉数量合计占到了投诉总量的50%以上。交通工具类、食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仍是投诉发生的主要领域。
典型案例1
部分4S店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捆绑销售的问题,主要涉及强制搭售车装车具、强制销售保险等。交通工具类销售商也存在维修服务质量较差的问题,比如,维修不能精确的排除故障或排除故障后使用质量较差的汽车配件。
2018年12月,消费者杨先生在天津港保税区宇路天诚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一辆丰田兰德酷路泽汽车,价格60.8万元。付款后,商家告知杨先生要再购买汽车配饰才能提供购车手续和提车,消费者认为商家提出的要求不合理,找商家协商表示希望提车。多次协商未果,投诉至保税区消费者协会请求调解,给予提车或者退款。经调解,最终商家为消费者办理了退车手续,退还全款60.8万元。
典型案例2
部分销售商拒绝或拖延履行“三包”义务、维修服务质量较差成为交通工具类投诉的主要问题。
消费者钟女士于2019年3月4日在静海区陈官屯镇爱玛电动车销售处购买了一辆爱玛牌电动车,价格2000元。6月4日中午骑行过程中该车车把位置出现故障,导致市民摔伤,其当日就与商家进行了沟通,要求换一辆新的等价电动车,并且报销医药费误工费打车费等。而商家只答应给市民安装一个新车把,消费者不认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最终,商家为消费者更换了全新电动车并赔偿医药费等共1700元。
典型案例3
部分小家电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空调类产品安装不及时、安装收费未提前明示告知等在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中占比较大。
消费者刘女士于2018年5月在宝坻区商贸街劝宝购物广场购买了美的厨宝一台,价格550元。2019年4月20日厨宝发生自燃,且出现跑水导致楼下房屋天花板损坏。消费者与销售商联系要求赔偿其损失,美的销售工作人员未在承诺的时限回复消费者,于是消费者投诉至消费者协会。经调解,劝宝购物广场美的销售部门赔偿消费者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