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河流域禁渔期仍有人“顶风”捕鱼 抄网渔网地笼都敢用 捞上鱼就地卖(图)

  从今年的5月16日12时到7月31日12时,农业农村部首次发布海河流域禁渔期制度,包括海河、北运河、子牙河、潮白河、永定河、大清河等流域禁止除钓具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禁渔期发布半个月来,情况到底如何呢?记者展开了调查。

  现场一:抄网塑料桶随身带 一天能捞十斤左右

  前天17:30左右,记者首先来到金钢桥靠近南运河南路一侧的海河流域,一名身穿黑色短袖T恤的男子正拿着抄网在海河边来回地溜达,他一边在岸边走,一边仔细观察河中是否有鱼。不时还用抄网在河中打捞几次,但是并没有收获。男子告诉记者,他不定期地来这里捞鱼,今天只打捞上来几条,并不是很多。该名男子表示,刚才他看见有一人,一抄网下去打捞上来一网的鱼,看样子得有几斤,他准备在附近多等一会,看是否还能有更多的收获。

  在狮子林桥靠近海河东路一侧,记者看到一名身穿蓝色短袖T恤的男子,正站在岸边,用抄网不停地在河中捞鱼,由于并没有打捞成功,他又继续往桥下面河岸边走去,期间不停地更换位置。记者发现,该名男子骑的电动车上有一个绿色的塑料筐,筐中盛放几十条刚打捞上来的鱼,并且还有一些刚打捞上来的泥鳅。男子告诉记者,他每天都会骑车在海河岸边捞鱼,虽然昨天中午下了一场雨,但是并没有打上来很多。他告诉记者,一会他准备继续沿着河边去往天石舫码头方向,看能否还能打捞上来。

  在金钢桥靠近海河东路一侧,一名身穿白色T恤男子一手扛着抄网,一手拎着一个白色的塑料桶,站在岸边不停地捞鱼,白色塑料桶中盛放着几条刚打捞上来的鱼,距离这名男子几十米远的岸边,也有一名身穿蓝色衬衣的男子拿着抄网在河中捞鱼,旁边水桶中同样也盛放着几条刚打捞上来的鱼。

  记者从天石舫岸边一直走到解放桥附近,发现十几名拿着抄网和水桶捞鱼的人,他们捞上来的鱼少的也有几十条,多的能将水桶装满。一名正在打捞的男子告诉记者,他们这些捞鱼的人有的是自己回家吃,有的是在岸边销售,最多的时候一天能打捞上来十斤左右。

  现场二:渔网地笼一起上 岸边就地销售

  前天晚上,记者在金钢桥到狮子林桥之间靠近海河东路一侧看到,3名男子正用渔网和地笼在海河里捕鱼。只见3名男子站在岸边的护栏旁,一名穿着白色短袖T恤的男子将撒向河中的渔网捞上来,另一名男子则将刚用地笼打捞上来的鱼放在岸边的地上。绿色的地笼里盛放着几条大小不一的鲫鱼。记者发现,3名男子周围还摆放着3个水桶,一个水桶中存放着很多的鱼。另一个水桶中不仅有鱼,还有一些打捞上来的泥鳅,最后一个水桶中盛放着几只打捞上来的乌龟。

  不一会,其中一名男子蹲在水桶旁,向附近的路人销售起鱼来。“10元3条。”男子不断地说道。一名从附近经过的妇女看见水桶中的鱼后,向男子询问价格,男子表示,由于天色已经很晚,如果妇女想买,可以4条10元,在看到妇女有些犹豫后,男子又表示5条10元也可以,最后妇女表示再看看后就转身离开了。

  在看到附近的路人有些减少后,另外一名男子将空的地笼捡起来后,走到岸边的护栏旁,随手将地笼扔向海河中,男子将地笼上的绳子系到护栏上后,就蹲在岸边等候,直到记者离开,也没有看见男子将地笼从河中捞起来。

  记者从在岸边经常钓鱼的市民口中了解到,在海河附近用渔网和地笼捞鱼的人,他们每次用渔网捕鱼的时间并不固定,而且地点也经常变换,“我就亲眼看见过早晨他们在海河边用渔网捕鱼,而且打捞上来后就在路边摆卖。”一名中年男子这样说道。

  监管部门:加强巡视彻底治理

  记者联系到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渔业处的一名工作人员,据该名王姓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农业农村部的决定,从5月16日12时到7月31日12时,本市海河流域将实行禁渔制度,禁止除钓具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使用抄网、渔网和地笼捕鱼的作业都属于禁止的作业方式,他们接到记者反映后,会马上联系他们的相关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如果发现将及时治理,同时他们还会加强每天的巡视力度,将这种现象彻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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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农业农村部决定自2019年起每年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实行海河流域禁渔期制度。届时,本市境内的海河、北运河、子牙河、潮白河、永定河、大清河等均列入禁渔范围。

  此次海河流域首启禁渔期制度中明确规定,在海河流域禁渔期间,禁止除钓具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违反规定进行捕捞的,将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海河流域禁渔期间,市农业农村委同时启动“亮剑2019”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协同办案,严厉打击“电毒炸”和使用“绝户网”等严重破坏性网具进行捕捞的非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