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河流域下周四首启禁渔期制度 每年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实行 同时启动专项执法行动

  从市农业农村委获悉,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农业农村部决定自2019年起每年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实行海河流域禁渔期制度。届时,本市境内的海河、北运河、子牙河、潮白河、永定河、大清河等均列入禁渔范围。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获取不正当利益,使用电捕工具和破坏性网具大肆在河道从事非法捕鱼活动,严重破坏了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在2018年开展了海河流域禁渔期制度可行性研究,并组织专家赴沿海河各省开展相关调研活动。在综合考虑海河流域资源现状、渔民生计和沿海河各地休禁渔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了海河流域禁渔制度方案。随后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海河流域禁渔期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广泛征集关于禁渔的意见。

  此次海河流域首启禁渔期制度中明确规定,在海河流域禁渔期间,禁止除钓具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违反规定进行捕捞的,将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海河流域禁渔期间,市农业农村委同时启动“亮剑2019”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协同办案,严厉打击“电毒炸”和使用“绝户网”等严重破坏性网具进行捕捞的非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