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我市各区、各部门正在加紧推进我市夜间经济建设工作,夏季将至,为进一步营造夜间消费氛围,培育引导夜间消费习惯,市商务局出台文件引导我市商业零售和餐饮企业开展延时经营,全方位拉动旅游、娱乐、文化、住宿、交通等产业联动发展,打造我市夜间经济品牌,促进城市经济更加繁荣活跃。2019年底前本市将打造6个市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本市要加快推进夜间经济示范区建设。

  市内六区以服务本地和外来消费者为重点打造市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通过强化业态引进调整、优化亮化美化环境,不断提升街区影响力和辐射力,尽快形成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全市性夜间消费目的地和夜间经济地标街区。其他各区以服务本地消费者为重点并兼顾外来商旅需要,集中打造区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尽快实现打造形成一批地域性夜间经济集中消费区的工作目标。

  本市还将积极举办各类商贸活动。

  各区将结合不同时节消费特点、地域特色,特别是围绕夏秋两季夜间消费黄金季节,借助女足世界杯等有利契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类啤酒节、美食节、小吃节、海鲜节、购物节、文化旅游节等消费促进活动,策划组织夜间时段的戏曲、相声、电影、歌剧、读书、体育等主题突出的品牌活动,吸引更多市内外消费者、商务旅游人群,大幅提升夜间经济繁荣度、活跃度。

  本市将鼓励开展延时经营。

  鼓励倡导重点打造的夜间经济示范区、重点商圈及周边区域内商业购物中心、百货店、超市、便利店、餐饮企业、休闲娱乐场所等各类销售和服务企业,在原营业时间基础上延长1—2小时,一般营业至22:30以后,经营较好的营业至23:00左右;各类快餐、简餐、品牌餐饮店等一般营业至22:30以后;深夜食堂、线上配餐店、休闲娱乐场所等以夜间经营为主的商家一般营业至凌晨24:00以后。各区还将制定延时经营鼓励政策,调动商家延时经营积极性。全市延时经营要确保今年6月1日启动。

  加密夜间公交运营班次,延长夜间运营时间。

  增设夜景灯光设置,构建舒适、宜商、美丽的夜消费环境。本着适度放宽原则,对夜间经济街区和商户牌匾设置依标准规范等进行审批核定。晚20至24时放宽相关摆卖管制。优化街面停车位管理,为夜间消费临时停车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