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至3月19日,本市又有148名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被依法注销了最高准驾车型。上述人员名单及具体违法信息已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公告公布”栏目中公开公示,并向“信用中国网”进行推送。

  查询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可以发现,本次公布的驾驶人违法信息中,记分分值最高的竟达到195分。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站截图

  3月18日上午,武清交警在京津公路执勤时发现一辆机动车遇交警执勤立即减速,引起执勤民警注意。经查,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66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予以其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按照规定,他须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并重考科目一。此外,该驾驶人持有的准驾车型为B1,由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12分,还被依法注销了最高准驾车型。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持有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交管部门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据统计,上述148名在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中,降级前持“A”类准驾车型的有114人,其中,最高准驾车型为“A1”的有15人,“A2”的有99人;降级前持“B”类准驾车型的有34人,最高准驾车型为“B1”的有17人,“B2”的有17人。

  重要提示

  降级后,上述驾驶人依次不能再继续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对于专职司机来说,将对职业造成不利影响,甚至会失去原有的驾驶工作。除面临上述不便外,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后,如果再驾驶原准驾车型车辆上路行驶,将被依法处以罚款并记12分。

  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上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因上述交通违法行为,除被罚款、记分、降级等处罚外,还将对今后诸如个人申请信用卡、职业准入等社会信用类业务的申请和办理产生影响。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往往驾驶大中型营运客货车辆,或拉货或载客常年在路上行驶,所以更应自觉守法行车,确保行车安全,以免给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

  来源:综合天津政法报、天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