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9日,记者来到西青区残联管理指导下成立的创美残疾人集中就业基地时,负责人介绍,“我们集中组织管理部分有工作能力的残疾人,通过培训考核使其满足在企业服务的要求,通过一套完整的招聘推荐流程,用人力资源外包方式按规模聘用残疾人,完成人力资源等12种企业辅助性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基地已为500多名残疾人提供培训,帮助360名残疾人实现了就业。”

  为向全市推广创美残疾人集中就业基地的新型残疾人就业模式,市政府昨天发布《天津市残疾人就业规定》,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将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帮助、支持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工种、岗位、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残疾人职工在晋职、晋级、岗位聘任、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等方面等同其他职工。

  与此同时,本市建立和完善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新招用残疾人就业、吸纳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给予补贴奖励。有关部门应当对符合条件的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