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完善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152号)文件要求,按照协议考核的经办流程,通过我中心网上及实地考核,天津市人民医院等84家服务机构符合签署服务协议基本条件,确定为天津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

机构名单如下▼





依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完善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152号)文件要求,按照协议考核的经办流程,通过我中心网上及实地考核,天津市人民医院等84家服务机构符合签署服务协议基本条件,确定为天津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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