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永乐二年(1404)天津设卫筑城,到明弘治年间,山东兵备副使刘福,将原来的土城固以砖石,并于城中心十字街处建鼓楼。楼基为砖砌方形墩台,四面设拱形穿心门洞,分别与东、西、南、北四个城门相对应。城台之上建有楼阁,上层楼内有铸铁大钟一口,用以报时。鼓楼于1921年重建。1952年11月7日,因贯通道路,鼓楼被拆除。2001年在原址建成新鼓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