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

  一批新规正式施行

  涉及放假、出行、上学等

  将影响你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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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新规

  天津中秋节放假通知,连续3天不限行

  8月2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2022年中秋节放假通知》,9月10日(星期六)至12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详情)

  此外,天津交管部门发布出行提醒,中秋节期间(9月10日至12日),天津不限行,高速不免费。(详情)

  《天津市旅游促进条例》9月施行

  7月27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旅游促进条例》,条例共六章五十五条,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全域旅游、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主题,明确了规划与开发、培育与扶持、管理与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和措施。条例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详情)

  《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9月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监管工作,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保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安全,天津市人社局发布《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全国新规

  全军统一制发军(警)士相关证件

  经中央军委批准,全军统一制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士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士退休证》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士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士退休证》,9月1日正式启用。

  营业执照照面内容有调整,9月1日起颁发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营业执照照面事项的通知(市监注发〔2022〕71号)》,自2022年9月1日起,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调整版式后的营业执照。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等类型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不再记载“营业期限”“经营期限”“合伙期限”信息项,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增加“出资额”信息项,部分类型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事项名称及事项位置进行相应调整。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直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劳动课成为义务教育阶段独立课程,一年级上学期设为入学适应期

  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课程方案》进一步优化了课程设置,九年一体化设计,注重幼小衔接、小学初中衔接,独立设置劳动课程。将劳动及其所占课时从原来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完全独立出来,并针对不同学段制定了“清洁与卫生”、“整理与收纳”等课程任务。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劳动课程每周均不少于1课时。

  此外,教育部印发指导意见明确,秋季学期开始,各省(区、市)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小学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重点实施入学适应教育。

  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

  财政部会同教育部修订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着重从六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调整了《制度》的适用范围,不再要求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执行本制度。二是明确党组织领导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三是强化学校财务队伍建设。四是对学校采取自主经营食堂、委托方式经营食堂、配餐或托餐等不同方式为学生供餐的实际情况,分类提出财务管理要求。五是明确课后服务等服务性收费的管理要求,增加中小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禁止性规定。六是根据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制度等内容作相应调整和细化。 

  13部门印发文件健全规范招标投标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3部门印发《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意见》共提出5方面20条具体政策举措,主要包括: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坚决打击遏制违法投标和不诚信履约行为、加强评标专家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进一步落实监督管理职责等。

  这4种农药将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农药管理条例》,经国务院同意,农业农村部决定对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等4种高毒农药采取淘汰措施。自2022年9月1日起,撤销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原药及制剂产品的农药登记,禁止生产。已合法生产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可以销售和使用,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

  这些规章文件修改或废止,自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决定》对《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等12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予以修改,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等59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

  9月1日起,我国给予16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根据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换文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对原产于多哥、厄立特里亚、基里巴斯、吉布提、几内亚、柬埔寨、老挝、卢旺达、孟加拉、莫桑比克、尼泊尔、苏丹、所罗门群岛、瓦努阿图、乍得和中非等16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8%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 

  综合 | 新闻联播 中国政务服网 天津政务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