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我市两名学生在南运河西青河段河边玩耍时落水,途经此处的公安西青分局特警支队队员奋勇救下。每年5至8月为溺水事件多发时节,日前全市多区教育部门下发通知,提醒家长和孩子们,绷紧安全绳,防范出现意外。

  西青区突发:俩男孩落水 特警施救

  “快看那俩小孩,河堤斜坡这么陡,怎么能在那儿玩呢!身边也没跟着个家长!”24日中午,公安西青分局特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刘飞带领辅警王长亮、李月帅、毕帅、张馥麟外出拉练回队途中,发现在南运河西青区区段与铁路交叉口附近有两名儿童在水边玩耍。就在几个人刚要过去提示孩子们尽快离开时,危险发生了,两个孩子从河堤斜坡滑入水中。

  5名特警队员见状急忙从桥上“飞”下。此时,其中一名男孩自己爬上了河堤,而另一名男孩向河中心漂去。刘飞顾不上掏出口袋里的手机,以最快速度跳下土坡、冲到岸边、扎进河里,“当时想不了这么多啦,本能就冲过去了。孩子脸朝下浮在水面,再慢一点我怕救不上来了。”刘飞在水中抓住孩子推向岸边,此时其他队员也相继赶到,由于河岸湿滑,同事们数次滑倒。大家手拉手,将孩子拖出水面,传到岸边。上岸后,民警们发现孩子已经失去意识,又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终于,孩子在呛出几口水后,恢复了意识,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据了解,出事的男孩名叫小勇,今年7岁,读小学二年级。事发当天,小勇跟妈妈说要下楼找同学玩,两个小伙伴玩着玩着就出了小区跑到附近的南运河河边。看到湿漉漉的孩子,小勇妈妈才知道孩子差点出事,听了小勇呜咽着转述刚刚生死一线的事情经过,更是哽咽着向民警们鞠躬道谢。

  多区教育局:发布告诫家长一封信

  夏季是溺水事件多发季节,目前又是线上教学,为防范中小学学生溺水风险,5月26日至29日期间,我市蓟州区、静海区、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区、东丽区、西青区、河北区等多个区教育局接连发布“致全区中小学家长一封信”,信中就夏季易发溺水事件提醒家长,要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同时要告诫学生们远离危险水域,提高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

  “溺水已成为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在此恳请广大家长务必增强这方面的监护意识。尤其近期线上教学时间较多,孩子在家时间较长,天气炎热,同学们容易凑在一起到附近水域游玩。现在堤岸大多以是亲水平台或斜坡为主,美观好看,然而离水面仅一步之遥,打闹时容易落入水中。”采访中,一位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发出这封信主要是希望能让家长绷紧安全绳,防范出现意外。

  家长响应:提高监护意识

  “年年提醒防溺水,但每年都有悲剧发生。”一位刚刚救助过落水儿童的民警同志告诉记者,“我也是家长。通过分析近年来发生的溺水事故,每年春、夏两季中的5-8月为事故多发期,其中下午2:00-4:00是绝对的危险时间,需要家长和老师严加防范。”

  不少网友在各区教育局发布的“致全区中小学家长一封信”通告下留言。“这个‘防范溺水’提醒正当时。现在正好进入农忙之际,有时确实顾不上,而且孩子大了,有自己主见。由学校发布这方面警示,有助于孩子和我们增强安全意识。”

  “像蓟州、宝坻、武清以及西青等区自然环境好、河湖多,有守着运河的,有紧邻水库的,家长们更得多加小心。”

  “现在游泳池不开放,会水的孩子们自持水性好,难免会到无人看管的野外水域玩会儿。”

图为:西青特警队员正在为落水儿童施救图为:西青特警队员正在为落水儿童施救

  新闻链接:“防溺水六不准”原则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