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会议决定:
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二是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
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
来源:@人民日报
12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会议决定:
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二是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
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
来源:@人民日报
12-29 09:18评论()|
12-29 09:18评论()|
12-29 09:18评论()|
12-29 09:18评论()|
12-29 09:18评论()|
12-29 09:18评论()|
12-29 09:17评论()|
12-29 08:47评论()|
12-29 08:43评论()|
12-29 08:27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