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天津出台了《促进保安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

  这个实施意见颁布后,对保安服务行业,尤其是从业者也就是保安员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监管?

  12月21日,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连凯带领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做客由海河传媒中心推出的《公仆走进直播间》特别策划“十四五 开新局——2020委办局长年终访谈”市公安局专场,就广大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作出回答。

▲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孙连凯▲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孙连凯

  四种情形不得担任保安员

  公安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对保安从业单位许可备案情况、落实保安服务管理等相关制度以及加强保安员教育、管理、培训等进行监督检查,监管保安员持证上岗、规范着装、依法服务,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保安服务的,坚决予以查处。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

  不得担任保安员的情形主要有四种:

  一是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是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是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是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保安员这些行为将受罚

  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保安员证;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的;

  •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的;

  •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

  •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的;

  •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 (七)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公安机关将持续开展保安服务行业清理整顿专项工作,加大对扰乱保安服务市场秩序以及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同时正在研究制定保安服务行业信用监管办法,通过对保安服务行业信用信息归集、评价和结果应用,切实推进我市保安服务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监管,完善保安服务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形成保安服务行业进入退出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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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物业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保安服务人员是否适用《实施意见》呢?

  根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小区物业从事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的人员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由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的保安员;另一类是由小区物业自行招用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服务的保安员。

  所以说,从事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保安服务的人员,无论称谓如何,都是保安员,都适用《实施意见》。

  为此,今年7月10日,市公安局会同市住建委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保安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对小区物业保安员的管理要求,确保保安员持证上岗、规范着装、文明服务。

  单位自行招用保安员如何实施监管呢?

  根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公安机关备案;停止保安服务的,30日内到原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区别于保安服务公司,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不具备向社会提供保安服务的条件和资质,仅能在本单位、本区域从事保安服务。

  工作中发现,部分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备案,并且存在以秩序维护等名义变相开展保安服务的行为,一些单位未能严格落实保安员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影响了行业的平稳发展。

  针对以上问题,公安机关将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保安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落实备案要求,规范经营行为,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保安服务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实施意见》中提到布设保安员报名考试“一站式”网点,具体做法是什么呢?

  市公安局在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设立了保安员报名考试服务中心,提供线上远程报名和线下“一站式”服务相结合的保安员报名考试模式。

  以前的考试模式从提出申请、报名考试到领取保安员证,大约需要30天的时间,现在通过手机登录“天津公安”APP或 “天津保安管理”微信小程序进行考试报名。

  报名通过后,可以在考试服务中心一次性完成考试等相关程序,对于考试合格的,现场发放保安员电子证,顺利的话,一个小时左右就能持证,大幅度提升了保安员报名考试工作效率。

  如何保障保安员权益呢?

  为保护保安员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市公安局指导市保安协会制定了《保安服务信用资质等级评定团体标准(试行)》,将保安员权益保障工作作为保安企业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

  同时,市公安局还指导市保安协会开展了“2020年度天津市保安服务普通保安员法定最低成本标准测算”,公布了保安服务行业指导价,成为规范行业发展、抵制低价竞争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将会同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共同监督保安从业单位与保安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落实保安员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确保保安员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