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住建委获悉,《天津市已交存维修资金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即将到期,为进一步完善应急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市拟对该办法进行重新修订,即日起至本月19日公开征求意见,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zfbzzxwxzjsyb@tj.gov.cn反馈意见。

  据悉,该办法实施10年来,为保证应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共有1307个项目,分5617批次,申请使用应急资金65270.89万元,235.93万户业主受益。由于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使用范围界定不清、申请主体缺失等问题,需要对该办法进行修订。

  据市住建委介绍,原办法共20条,修订后拟增加5条、减少3条、合并2条,重点针对7项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我们整合了使用环节,简化使用程序,资金使用审核全面实现网上审核,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市住建委工作人员介绍。同时,拟增加应急余额不足时紧急情况的处理,为解决当发生电梯突发故障、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危及业主住用安全,且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余额不足的情况,确保业主住用安全,明确申请人应当及时向社区党组织和属地街道办事处报告,属地街道办事处应当联动市场监管、消防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社区党组织共同查勘、召开社区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超出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余额部分的维修费用,无需征得业主表决同意,直接从受益业主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个人账户中核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