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时发现,东丽区有关部门对非电燃煤供热企业监管不力,供热企业日常管理粗放,能源效率较低,既不利于保障居民供暖,也不利于精准有效实施大气污染管控。

  通报称,天津市供热燃煤锅炉共有114台约8495蒸吨,2019-2020年供暖季用煤量达180余万吨,是天津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中,东丽区城管委作为燃煤供热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对煤炭消费监管缺失,上报督察组材料没有审核,部分供热站实际用煤量和上报数据均存在较大偏差。东丽区发改委作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牵头部门,减煤控煤指标下达随意,指标约束有名无实,且存在多头下达、互相冲突等问题,让企业无所适从,存在形式主义问题。东丽区新立花园供热分站,为应付督察临时编造燃煤锅炉原始运行记录台账,找人冒名顶替签名。

  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问题,天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要求深刻反思、对照检查,深入查找思想上、作风上、工作上的不严不实问题,深入查找生态环保、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和制度机制缺失问题,彻查彻改,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全面调查处理,严肃追责问责。要求各区各部门以案为镜为鉴为戒,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减煤控煤的管理制度、监督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不足,立即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精细化管控,确保真减真控、落地落实。对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行为,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准确把握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等深层次污染问题,下定决心、下大力气调整结构,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