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九批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目前已经公布,涉及900余辆车的959条严重违法行为。小型车辆和个人所有车辆的违法仍比较突出,醉驾的违法行为最多。

  在此次公开公示的严重交通违法记录中,小型车辆、个人所有车辆违法占比比较突出,涉及小型汽车的违法记录805条,大型汽车的违法记录28条。此外,个人名下车辆的违法记录达711条。

  从违法行为类别来看,“醉酒后驾驶机动车”599条,“无证驾驶”114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00条,“肇事逃逸”41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35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29条,“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17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7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5条,“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4条,“超速50%以上”2条,“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2条,“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2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1条,“对符合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后驾驶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1条。

  959条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案件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处罚依据等相关信息,均已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公开公示。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严重交通违法或将影响信用等级。交警在公开公示严重交通违法信息的同时,一并向“信用中国网”进行推送,为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社会信用机构等单位评估当事人市场准许入、融资授信、确定保险费率、评定纳税信用级别、调整信用等级或评分时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