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了解到,为落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市交通运输委日前正式发布了新版《天津市轨道交通票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这一《新规》将于9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实现全线网互联互通
根据《新规》,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轨道公共客运系统。我市轨道交通车票分为单程票、储值票、计时计次票、二维码、银行卡、手机PAY以及基于生物识别技术的虚拟车票等。为确保乘客使用车票的便利性,轨道交通车票应实现全线网的互联互通。
在票价方面,《新规》规定,轨道交通票价政策应按照市物价主管部门制定的票价政策执行,并在车站醒目位置公布。出发车站与目的车站间有多种乘车路径时,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按照线网最短路径收取车费。
学生老人等可享乘车优惠
对于市民颇为关注的票价优惠、免费乘车等政策,《新规》也进行了相应细分。我市中小学校、中专、技工、职业学校学生可办理学生票。学生本人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证明信到车站进行办理,使用时享有7折票价优惠。60周岁(含60岁)以上老年人可办理老人票。60周岁至69周岁的老人本人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或《天津市老年优待证》(绿色)到车站进行办理,使用时享有8折票价优惠;70周岁(含70岁)以上的老人本人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或《天津市老年优待证》(紫红色)到车站进行办理,使用时享有7折票价优惠。
此外,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带领两名身高不超过1.3米儿童乘车,所带领的儿童超过两名时,按超过人数购票。残疾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残疾人、离休老干部、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等享受国家或本市相关福利政策人员,持相关规定有效证件免费乘坐本市轨道交通。
逃票冒用票将这样处理
对于不按规定办理、使用车票的乘客,《新规》也规定,其应到车站客服中心按下列规定补交车费。乘客所使用的车票,不足以支付所到达车站的实际车费时,须按照单程票票价费用补交差额车费,使用储值票的乘客,可对车票充值后,正常使用闸机验票出站。乘客凭有效车票通过车站闸机验票进站后,须在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约束的乘车时限(240分钟)内验票出站,未在规定时限内通过闸机验票出站的,须按照最低单程票票价金额加收超时费用。乘客乘车超过票价有效路程且在车站付费区停留超时的,按超过的路程票价与最低单程票票价之和补交车费出站。
此外,乘客如出现人为损坏车票、遗失车票或无票时,出站时须在车站客服中心按距本站线网最高单程票票价补票后出站。对使用优惠车票的乘客,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进行身份核实,对拒不出示有效证件或使用涂改、伪造或冒用有效证件的,按无票乘车处理。对于乘客逃票及冒用票的行为,一经发现须按距本站线网最高单程票票价金额补交乘车费用。不过,受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影响导致上述情况发生时,乘客无需补交车费。
这些行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规》规定,乘客如不按规定购买、使用车票,且拒绝补票、验票,辱骂、殴打工作人员,倒卖车票、非法更改车票信息、伪造变造车票和免票证件的,损坏、干扰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设施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乘客受轨道交通突发故障或其他运营因素影响造成票款损失时,可持有效车票于两日内到线网各站办理退返票款或人工免费更新业务。
图片来自天津地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