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还没在外出时丢过东西呢?特别是乘坐交通工具时,把东西落下了的情况更多。从重要资料到零食水果,从贵重钱物到衣服帽子……损失先不说,主要是耽误事,影响心情。要是遇到好心人给送回来,那肯定喜出望外,大多数失主也会对送还自己物品的人表示感谢,口头上的、物质上的都有。只是该怎么“表示”,没有个统一的标准,送还者收还是不收,也挺纠结。如果给送还遗失物品行为一个“明码标价”,您认可吗?

  这个“标价”现在来了,日前,滴滴公司宣布,在全国300多个城市陆续上线“遗失物品送回”的功能。有三种送回方式可选,分别是协商快递送回、送回至附近派出所和协商司机开车送回。司机开车送回方式乘客需先与司机沟通,确定物品遗落在了车上,协商一致后,可反向发单,预支付从司机所在地到乘客目的地的送回费用。费用采用一口价模式,在综合考量里程、时长、车型、城市以及司机行驶该路程的平均应收费用后,由平台自动给出价格。平台会将乘客预支付的费用全额交付给司机。实际上,这一功能经过试运行,表明可以提高送回效率,送回费用投诉量降低47%。

  自己把东西忘车上了,司机给送回来,应该给人家一定的费用,毕竟燃油、时间、影响接单等都是成本。所以,绝大多数乘客是支持这种有偿送还的。不少乘客还提出:以前自己遇到这种情况,也不知道应该付多少报酬给司机,付少了不合适,付多了有时候又觉得“心疼”,要是司机执意不收,其实自己心里又过意不去,有统一的标价,规规矩矩,该多少是多少,挺好。也有乘客因为失物送回的费用问题与司机出现过矛盾,比如对方狮子大开口,不给够“数儿”东西就不给,这就让失主又自责又气愤。统一标准,少了很多麻烦。

  对于开网约车或是出租车的司机们来说,几乎都遇到过乘客把东西忘在自己车上的情况,在送还物品时,当然会产生费用。直接找乘客要吧,觉得“有点小气”,只能看乘客是不是主动愿意给了。本来自己做的好事,倒弄得被动了。有统一标准,算好价钱,双方都能接受也相当公平。

  也有人觉得:拾金不昧本来就是一种美德,收了费是不是让美德“打了折”。其实,拾金不昧与送还收费,并不矛盾。先不说失主要求送还的物品往往价值远远高于路程费用,有些物品甚至是不能计算价值的。从法律意义上说,民法典就有类似规定——失主是物品权利人。应当向捡得者支付遗失物的保管费用以及相关必要的费用,这与拾金不昧并不冲突。

  捡到别人丢失的物品及时联系并归还失主,这是美德。作为失主,给予对方一定的报酬是心意,也是对人家付出劳动和时间的补偿。就像冯巩演的小品,把捡到的10万块钱交还失主,失主把装钱的包作为礼物送给“冯大哥”,就这是人与人之间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