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降雨频繁,易形成城市内涝的状况,市卫健委近日发布《天津市城市内涝后预防性消毒指南(2020年版)》,要求相关部门做好城市内涝后环境清淤和预防性消毒,防止传染病,尤其是肠道传染病暴发。

  指南要求,各区、各单位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制定完善城市内涝后环境清淤和消毒方案,确保城市内涝后的环境卫生和消毒措施布置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效果到位。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强化对本单位本行业环境卫生和消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消除疫情传播隐患。

  指南明确,各区、各单位应当合理使用消毒剂,遵循“五要”,即:隔离病区、病人住所要进行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医院、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要增加消毒频次;高频接触的门把手、电梯按钮等要加强清洁消毒;垃圾、粪便和污水要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要做好个人手卫生。同时,要遵循“七不”,即:不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不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员进行消毒;不对水塘、水库、人工湖等投加消毒剂进行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不用戊二醛对环境进行擦拭和喷雾消毒;不使用高浓度的含氯消毒剂做预防性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