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轨道交通票务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规定——

  乘客逃票、违规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车票和冒用他人优惠乘车票证的行为,有关信息可纳入本市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乘客不按规定购买、使用车票,且拒绝补票、验票,辱骂、殴打工作人员,倒卖车票、非法更改车票信息、伪造变造车票和免票证件的,损坏、干扰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草案要点↓↓

  01

  轨道交通票价优惠、免费乘车政策按照市物价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具体为:

  (一)本市中小学校、中专、技工、职业学校学生可办理学生票。学生本人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证明信到车站进行办理,使用时享有7折票价优惠。学生票应按照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相关规定定期年检,逾期未年检时自动转为普通储值票。

  (二)60周岁(含60岁)以上老年人可办理老人票。60周岁至69周岁的老人本人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或《天津市老年优待证》(绿色)到车站进行办理,使用时享有8折票价优惠;70周岁(含70岁)以上的老人本人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或《天津市老年优待证》(紫红色)到车站进行办理,使用时享有7折票价优惠。老人票应按照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相关规定定期年检,逾期未年检时自动转为普通储值票。

  (三)残疾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残疾人、离休老干部、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等享受国家或本市相关福利政策人员,持相关规定有效证件免费乘坐本市轨道交通。

  (四)一名成人带领一名身高不满1.3米儿童乘车时,儿童免票。带领两名以上身高不满1.3米的儿童乘车时,仅一名儿童免票,其余儿童须按超过人数购买同程车票。

  (五)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自行制定乘车优惠活动,或与其他公共交通方式开展优惠换乘活动,开展各类优惠活动时须在车站醒目位置公布。

  02

  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乘车,出现乘客逃票、违规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车票和冒用他人优惠乘车票证的行为,有关信息可纳入本市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03

  乘客不按规定购买、使用车票,且拒绝补票、验票,辱骂、殴打工作人员,倒卖车票、非法更改车票信息、伪造变造车票和免票证件的,损坏、干扰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04

  轨道交通线路因故中断运营时,乘客须根据车站客运组织安排有序出站,受影响乘客可持有效车票于两日内到线网各站办理退票或人工免费更新业务。

  05

  储值类车票的退卡业务,由发卡方授权的网点受理,可退还卡内余额及押金并回收车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押金:

  (一)车票芯片因非发行方原因损坏;

  (二)车票弯曲不在同一平面;

  (三)车票有明显的裂痕、压痕、牙痕、折叠痕迹、刻画痕迹;

  (四)车票缺边、缺角及被乘客私自穿孔的痕迹;

  (五)票面有明显无法清除的污渍,如涂改、粘贴异物等痕迹;

  (六)票面有明显的火烧和受腐蚀痕迹。

  来源 |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