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市委部署要求,6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实施推动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虹、副市长曹小红出席并讲话。
李虹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法规体系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完善预防和应急工作机制,形成联防联控合力。医疗卫生、检验检疫、环保监测、教育机构等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要进一步完善社区防控架构,构建多方参与、各司其职、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群防群控机制。要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履行防控义务。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依法加强监督,推动法规有效实施,促进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水平。
曹小红就我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法规的实施提出了要求。
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滨海新区和西青区政府负责同志,分别就法规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贯彻实施等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