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养老是主要的养老方式之一,老人住进养老院,服务质量能放心吗?今年,天津将这样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给老人稳稳的服务保障!

 

  为全面提升我市养老院服务质量水平,我市将开展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并印发做好这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及有关要求。

  《通知》提出,我市将推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同时,还将继续实施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和民办养老院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养老机构依法予以取缔。

 
 

  总体目标

  到2020年底,全面实施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有序开展养老院服务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工作,基本消除养老院重大安全隐患,逐步健全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提升社会对养老服务的满意度,持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重点任务

  01

  统筹做好养老院疫情防控和有序恢复服务秩序工作

  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完善养老院疫情防控策略,适时对出入管理等防控要求作出调整,在保证入住老年人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逐步恢复正常服务秩序,支持养老院正常运营。

  02
抓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工作

  对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含前期专项行动中尚未整治到位的重大风险隐患),同时又不符合《安全基本规范》的养老院,要依法依规限期整治到位;拒不整治或无法完成整治的,依法予以取缔。对只是不符合《安全基本规范》的养老院,要鼓励和支持其在国家标准生效实施前整治达标。争取2020年底前实现65%以上的养老院提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03
推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

  按照《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37号),采取委托第三方形式,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到2020年底前,基本建立我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进一步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提高社会对养老服务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04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严格落实天津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建立养老院服务质量监管齐抓共管的机制。依托全市“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化平台实行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互联互通,检查线索共享、检查结果互认。各区民政部门要公开本行政区域内经过登记、备案的机构名单,以及已掌握的未经登记、备案的机构名单,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加强养老院监管。

  05
继续实施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

  2020年底前,重点提升现有区级供养服务设施照护能力,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兜底保障,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消除重大安全隐患。2022年底前,各区至少有1所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能优先满足辖区内所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专业照护需求。

  06
实施民办养老院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

  结合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摸清辖区内民办养老院状况,制定消防安全改造方案,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帮助改造对象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优先改造涉农区民办养老院,全力解决养老院管理重点、难点问题。

  07
开展教育培训和综合整治工作

  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制定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措施,开展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培训工作,重点加强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等专业培训,同时做好“保健”市场乱象整治、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工作,逐步提升养老院护理服务和管理水平。

  来源 | 天津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