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怀玲涉嫌集资诈骗案件,公安宁河分局已于2020年5月14日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赵怀玲采取强制措施,案件现正在侦查阶段。
现有部分群众未到公安机关报案、制作笔录、配合调查。
为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案件顺利诉讼,现请未报案的群众尽快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公安宁河分局报案。
截止到2020年8月1日未报案的群众视为自动放弃报案,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
报案地点: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经侦大队),联系电话:022—69572497。
特此公告
公安宁河分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