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委获悉,我市制定出台了《天津市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工作方案》,加快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促进我市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夯实基础。到2022年,创建300家有规模、有品牌、有管理、有带动、有效益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培育1000家生产稳定、经营规范的农户家庭农场,全市家庭农场总数量超过10000家。

  按照计划,各涉农区采取宜农则农、宜林则林的方式,先期启动发展一批林果、蔬菜、谷物种植类,水产、畜牧养殖类,种养结合、农旅结合综合类等家庭农场试点,培育一批家庭农场示范样板,以点带面,提升家庭农场整体发展质量。家庭农场的规模应与经营者的生产能力和承受自然、市场风险的能力相匹配,不搞“一刀切”,不人为“垒大户”。引导有意愿的家庭农场在产业链条、技术服务、品牌营销等环节开展联合,提高家庭农场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组织化水平。推动家庭农场走特色优质高效的发展路子。

  市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我市将重点培育农户家庭农场、创建示范家庭农场、探索建设联合家庭农场、支持创建智慧家庭农场和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区创建。引导支持乡村本土能人、有返乡创业意愿和回报家乡愿望的外出农民工、优秀农村生源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人才创办家庭农场。对上述人员创办家庭农场的择优给予10万元创业补贴。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困难村的创业创新人员、创业创新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