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基础教育新政策

  为全面提升我市基础教育质量,日前,市教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深化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明确提出:支持各区优质公办学校开展区域内、跨区域或跨学段集团化办学;鼓励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等高等院校,高起点举办优质公办附属学校;引进一批北京优质教育资源。到2022年,我市将创建一批学区、办学集团和区域发展共同体。

  目标

  到2022年,天津将创建一批“跨域突破、体制创新、运行畅通、成效突出”的学区、办学集团和区域发展共同体,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学校内涵建设进一步深化,学校发展动力和活力进一步增强,城乡间、区域间、校际间差距进一步缩小,全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态势基本形成。

  

  八项重点任务

  01

  支持市教委直属学校帮扶远城区教育发展

  通过合作办学、培养培训骨干教师、教师干部双向交流任职、共享教育教学资源、应用推广教研科研成果等多种途径,带动远城区教育质量提升。同时继续做强做优市教委直属学校与滨海新区合作建立的6所学校。

  02

  统筹中心城区与环中心城区、远城区结成区域发展共同体

  统筹中心城区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聚集效应,与环中心城区和远城区结成相对稳定的发展共同体,建立教育协同长效发展机制,在战略规划、学校管理、学生思政、课程建设、教师发展、“五育”育人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借助中心城区教育优势,整体带动环中心城区和远城区教育提升品质,实现区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03

  推进远城区区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各远城区将加强顶层设计,在全面梳理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发展现状基础上,制定实施区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方案。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资源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引导优秀校长、教师向区内乡村学校和相对薄弱学校有序流动。指导区内优质学校,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等形式,帮扶乡村学校和相对薄弱学校。

  04

  深化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化办学

  各区将深化学区化办学,健全“设置合理、目标明确、职责清晰、运行协调、保障有力”的学区化运行体系。搭建学区资源共建共享平台,统筹区内特色课程、师资队伍、教研科研、场地设施等教育资源供给。实施“捆绑”考核,实现整体提升。

  05

  探索优质公办学校集团化办学

  我市将支持各区优质公办学校通过区域内、跨区域或跨学段集团化办学,带动相对薄弱学校、乡村学校和新建学校发展。

  06

  鼓励高等院校举办优质公办附属学校

  鼓励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等高等院校,高起点举办优质公办附属学校。鼓励艺体类高等院校举办特色鲜明的公办附属学校。

  07

  稳步引进国内优质教育资源

  支持各区根据实际,引进国内具有优质学校品牌效应、先进管理理念和优秀管理团队的优质教育资源来津合作办学。积极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重大战略,借助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契机,引进一批北京优质教育资源。

  08

  发挥“教育+互联网”支撑引领作用

  我市还将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和网络同步教学系统,建立市级“名师网络工作室”和中小学同步课堂,进行网络同步教学、同步教研、名师示范、教师培训、学生在线辅导等,实现城乡中小学共享名师优课。

  来源 | 津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