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发布《2020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工作方案》。

  根据相关任务安排,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2020年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将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造纸等行业为重点,严格按照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有序推进,通过完善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不符合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等质量方面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产能过剩矛盾得到缓解,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预计将在11月15日前完成总结验收。

  工作任务分工

  对质量方面退出的落后产能进行排查,加强执法检查。主要包括:

  加强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生产状况和生产条件监督检查;

  严厉打击钢铁、水泥产品无证生产违法行为;

  对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

  对因工艺装备落后、环保和能耗不达标被依法关停的企业,按规定注销生产许可证;

  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平台上公示处罚企业名单等内容。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负责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开展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工作;指导各区市场监管局加强获证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证后监督管理,及时公布获证、注销企业信息;对因工艺装备落后、环保和能耗不达标被依法关停的企业,按程序规定报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注销生产许可证。

  信用监管处:

  负责牵头推动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工作,为各相关单位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提供保障。

  执法总队:

  负责配合市相关部门开展地条钢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地条钢及以其为原料加工的制成品的违法行为;负责严厉打击钢铁、水泥产品无证生产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各区市场监管局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平台上公示处罚企业情况。

  各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地条钢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地条钢及以其为原料加工的制成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钢铁、水泥产品生产企业的证后监督管理,负责严厉打击钢铁、水泥产品无证生产违法行为;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平台上公示处罚企业名单;加大在国家和我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本方案所涉及产品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力度;配合各区相关部门开展检查。

  工作安排

  一 部署阶段(5月底前)

  各区市场监管局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造纸等行业为重点,对相关生产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并按照工作任务和分工,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检查计划、时间节点及工作措施。

  二 落实阶段(10月底前)

  1。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组织开展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各区市场监管局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造纸等生产企业相关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加大不合格后处理的力度,依据《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要严厉打击钢铁、水泥产品无证生产违法行为。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全面加强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及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产品的获证生产的证后监督,重点对辖区钢铁、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产能、是否存在落后装备及工艺、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条件等方面。对因工艺装备落后、环保和能耗不达标被依法关停的企业,按程序报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注销生产许可证。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单位落实质量方面违法信息的相关公示工作,纳入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惩戒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

  3。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各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要严格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深入推进工作长效机制,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三 总结验收阶段(11月底前)

  各有关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将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造纸等重点行业依法关闭退出的企业、设备及产能和执法监管等相关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并于11月15日前报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汇总工作情况报市淘汰落后产能和取缔“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牵头做好考核验收工作。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增强做好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是落实去产能任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内容,压实责任,将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三)强化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区域特点和任务分工,明确工作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履行好产品质量方面工作职责。要加强政策引导,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督促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结合各区政府工作部署,密切配合有关单位共同推进。

  来源 | 天津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