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称“条例”)于去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一年来,本市公安交管部门采取全方位举措积极推动条例贯彻实施,通过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治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活动,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安全文明出行理念深入人心。

  2019年5月1日至今年4月底,全市共查处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闯红灯近2万起、行人跨越护栏800余起、违规鸣喇叭1.5万余起、违规变道107万余起、违规掉头5300余起、驾车打电话14万余起、不礼让行人16万余起、车窗抛物近4500起。“文明当先 安全第一”的出行理念逐渐成为津城市民的日常习惯。

  条例实施以来,公安交管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严格查处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在依法严管的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强力推进道路基础提档升级,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基础设施,为安全文明创造条件。一年来,补划复划了113处点位和十五经路、福建路等“光板路”的交通标线;完善了52.9公里非机动车、行人通道,保障了慢行交通路权;将20公里的矮护栏更换为高护栏;完善灯控路口人行横道灯及非机动车信号灯15处,施划“车让人”交通标线标志12处。在执勤交警现场严格纠正、教育、处罚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及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之外,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部分重点路口,安装启用了25处“闯红灯人像识别”电子警察系统、27套“智慧交通广播系统”、15套“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电子警察系统。通过运用一系列警务科技手段,有效震慑、警示了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公安交管部门还不断探索拓展无人机在交通管理方面的辅助作用。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课开学期间,警用无人机在辅助交警规范静态交通秩序以及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上效果明显。公安交管部门还积极联合市文明办等部门,大力推进全民参与共治共管,在全市实施了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措施,共有6万余名实名注册群众上传举报11类不文明驾驶违法行为16万余起。公安交管部门联合社会各界做好交通文明宣传活动,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2900余场次,全市各交警支大队深入社区农村4000余个(次)、专业运输单位9200余个(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举办各类文明交通主题宣传活动5300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