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受疫情影响,很多纳税人可能存在逾期纳税、逾期申报等情况。针对这些问题,今天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韩国荣介绍了纳税补救措施等相关政策。

  今年逾期记录不影响今年纳税信用级别

  

  对于纳税人关心的因疫情影响而逾期申报或者延期缴税,是否影响纳税信用等问题,韩国荣表示,税务总局明确,对于受疫情影响而逾期申报或者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可免于行政处罚,他们的相关记录也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因此,不会影响到纳税人享受“银税互动”贷款的红利。

  他还特别提醒,一是按照纳税信用的评价制度,今年1月之后,纳税人发生的逾期申报等记录,要到2021年才对他的纳税信用级别产生影响。因为纳税信用上,今年评价是根据2019年的纳税记录进行评价,也就是说今年以来发生的一些记录是不影响2020年纳税信用级别的。

  第二,疫情解除后,税务机关会主动提醒广大纳税人,要对自身的纳税信用记录进行核实,有问题的可以及时调整。纳税人在2021发布新的评价结果前,如果没有及时核实调整的,还可以在明年年底前向税务机关提出纳税信用的复评申请,进而有效消除因疫情防控对自身纳税信用的影响。

  19种办税失信行为可申请“信用修复”

  会上, 谈及小微企业纳税补救措施,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韩国荣介绍,目前,纳税人越来越关注自身的纳税信用状况,但是,小微企业由于财务力量的薄弱,可能在执行当中难免会因为疏忽出现一些纳税上的纰漏,影响到纳税信用。

  他指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正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从今年开始,实行了纳税信用的修复制度,明确了对19种在办税时比较容易出现的轻微和非主观故意的失信行为,纳税人在主动纠正以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进行纳税信用的修复。

  他举例说,这19种情形包括逾期申报、逾期报送相关资料、逾期缴纳税款等。这样一来,小微企业主动纠正以后申请纳税信用的修复,就可以及时弥补小微企业的信用损失。

  来源 | 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