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我市启动一级响应以来,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行为,查处一批相关违法案件。为警示震慑违法行为,提示提醒广大市民,现将近期我市河东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立案查处的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的美发场所违法案件信息通报如下:

  1。 天津市河东区典金美发店(王某丽)

  2。 天津市河东区骄阳能量美发厅(张某强)

  3。 天津市河东区清木美容美发店(张某振)

  4。 天津市河东区起东美发造型店(侯某丽)

  上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