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警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减少各类交通违法、预防各类交通事故发生,公安交管部门曝光2月份查处的醉驾(数值)、超速(百分比)前十名名单。希望驾驶人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超速的严重危害,自警、自律,自觉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

  
  

  从公布的醉驾、超速排行榜中,醉驾、超速前十的车辆均为小型客车。其中,排行首位的“醉酒司机”血液酒精含量高达312mg/100ml。排名超速首位的驾驶人,在限速80km/h的道路车速竟达到120km/h,超速达50%。被曝光的前十名醉驾、超速行为,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同时,醉驾违法人还将被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醉驾、超速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极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自疫情发生以来,天津交警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交通保障、服务市民个体出行等各项工作的同时,坚持持续开展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治理,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据统计,2月份,全市共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170起。近期,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交通运输秩序、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交通流量快速回升,但随着人民生活逐步恢复正常,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有所抬头,导致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上升。为遏制严重交通违法多发势头,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时段、常态化治理酒驾行动,为市民出行创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涉酒违法成本: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20mg/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2000元以下罚款+一次记满12分

  ●二次及以上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醉酒(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对于醉酒驾车犯罪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依据《刑法》的规定均构成危险驾驶罪,对驾驶人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

  若是酒驾、醉驾违法引发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公民不能入党、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参军或报考军校无法通过政治审查;从事出租车、货车、客运车辆等营运行业的驾驶人,更是面临失业的危险;行政机关公务员要被给予开除处分。

  超速违法成本: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的规定: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处200元罚款,驾驶证并记3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处200元罚款,驾驶证并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处200元罚款,驾驶证并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并记12分。